诗仙李白生性嗜酒豪放,李白生性洒脱

tamoadmin 诗词推荐 2024-10-07 2 0

李白嗜酒如命的真相?

 李白嗜酒如命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 情绪宣泄:李白是一个情感丰富且情绪化的人,喝酒可以帮助他更好地表达和宣泄情感。无论是快乐还是悲伤的时候,他都会借助酒来排遣自己的情绪。

2. 激发创作才能:李白被誉为“诗仙”,他的独特想象力与创作才能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酒。喝酒后,他可以进入一种旁若无人的境界,与天地万物合为一体,感受世界的变迁。这种独特的处境能够***他独特的创作灵感,让他在时空中不断跳跃,表现出灵动的气息。

诗仙李白生性嗜酒豪放,李白生性洒脱

3. 享受美酒:唐朝的酒在当时是被世界所推崇的,李白作为一个喜欢享受生活的人,自然会对美酒产生浓厚的兴趣。

4. 社交场合:酒在唐朝也是重要的社交工具,李白作为一个善于交际的人,喝酒也是他在社交场合中的一个表现。

5. 逃避现实:李白的仕途并不顺利,他屡次遭受挫折。喝酒可以让他暂时忘记这些烦恼,逃避现实,寻求内心的慰藉。

综上所述,李白嗜酒如命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情绪宣泄、激发创作才能的因素,也有享受美酒、社交场合和逃避现实的考虑。然而,我们也应该注意到,过度饮酒对身体健康有害,适度饮酒才是明智之选。

李白为什么喜欢喝酒?

杜甫曾写过一首《饮中八仙歌》,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说的是李白饮酒一斗,立可赋诗百篇,他去长安街酒肆饮酒,常常醉眠于酒家。天子在湖池游宴,召他为诗作序,他因酒醉不肯上船,自称是酒中之仙。

由此可见他是多么的嗜酒了,天子来了也可以置之不理。李白的写喝酒的名诗也特别多,一杯酒一弯月一残影,勾勒出无数千古名句。

《月下独酌其一》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将进酒》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李白诗文惊世骇俗表现在哪里?

其实自贺知章称李白为谪仙人起,李白的形象就定型了。这种定型化了的历史人物形象,增加了李白的***色彩,使后世骚人望尘趋拜。然而这种定型化了的诗仙形象,也使人们与李白产生了一种近乎膜拜者与偶像之间的距离,一种雾里看花、云中观月的可望而不可及的隔膜,限制了我们循着诗人外化了的思想情感轨迹--诗歌,走入李白心灵的殿堂。

其实,李白的性格既有洒脱不群、追求自由的一面,又有执著、深沉的一面。它的情感中感伤亦如影子一样与欢乐相随,诗人与社会的矛盾以及诗人性格自身的原因,使李白一些看似充满欢乐、飘逸洒脱的诗篇中,夹杂着失望的怅惘、焦虑的痛苦与孤独的感伤。无论是希世之叹,亦或是出世之望,乃至对现实的抨击,其中往往寓藏着这种心态。有人认为:李白的诗豪中见悲,有极为深沉的悲感。这种认识从较深层次揭示出李白诗歌的个性特征以及流露于诗中的李白心态。

读李白的诗,常常在豪放、乐观、洒脱的感受之余,品味道一种孑然特立、漂泊无依、四顾茫然的孤独悲哀。李白的诗有时看似乐观洒脱,实则在诗仙那潇洒的一笑中,飘曳的紫霞仙裳下掩藏着一种孤独的痛苦心态。

世人称李白为“诗仙”,又叫“嫡仙人。”我们便可从这个“仙”字窥见李白诗文的惊世骇俗之处。

一、仙人自然是不愿与世俗同流合污,李白也是这样,他满怀浪漫主义情感,蔑视世俗。这种人格品质直接体现在他的诸多文学作品中,这是他的诗文之所以惊世骇俗的原因之一。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这里的李白极度自负,意思说的是“我李白跟普通人可不一样,我可不是那些胸无大志的庸俗的人”。事实上,这里的“蓬蒿人”指的便是世俗当中那些碌碌无为的人。他将自己与所谓的“蓬蒿人”相比,从而突出了他的与众不同,蔑视世俗。一句“仰天大笑出门去”又把他的狂傲与豪迈描写得淋漓尽致!当真是一个惊世骇俗之语。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李白生性嗜酒,喝醉酒后就要“大放厥词”,张口吟诗,这里的他又开始“惊世骇俗”了,他认为“我既然来到这个世界,就一定会大有作为,就算花费了千金,又何妨呢?还是可以从头再来的嘛!”这种旷达与豪放在当时的封建社会是很稀少而珍贵的,因而称得上是惊世骇俗。

二、仙人自然是超然物外,心境恬淡而静谧。李白作为“诗仙”同样如此。这一点与第一点形成鲜明的对比,这两点的总和构成了李白的独特人格。

李白虽有时候狂放不羁,但也有闲情雅致、文质彬彬的时候,这两者不是互相矛盾的,它们***于李白这位“诗仙”的身上,说来确实有点惊世骇俗。

在《送友人》一文中,他写道“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看惯了他那一些豪迈文章的人很难想象李白还有这样的温柔细腻的文笔,这里的他仿佛是超然物外的,挥挥手从此就分离了,斑马的叫鸣声更烘托出了李白对于友人离去的依依不舍之情,读来令人感动。

“我寄愁心与明月,随君直到夜郎西”。将愁心寄给明月,让明月一直跟着王昌龄一直去到夜郎以西。这里的他又是超然物外的了,与《送友人》一样,他又不直接抒发他的感受,而是将他的情感都寄托赋予在一些事物上,艺术手法十分高超。

总而言之,李白的惊世骇俗绝不仅仅在于他的狂妄豪迈,还在于他的一些细腻的真情实感的自然流露。两者的统一,组成了一位与常人或者普通诗人不同的惊世骇俗的“诗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