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女性社会地位
法律地位
唐朝女性的法律地位相对较高。《唐律》规定:“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这意味着唐代法律允许女性主动提出离婚,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妇女在婚姻上的自***。此外,唐朝***鼓励再婚,对鳏夫和寡妇的年龄限制以及对女性继承权的法律规定,都体现了对女性权益的一定保障[[5]()]。
政治地位
唐朝女性的政治地位也比较显著。从唐高祖李渊建朝至安史之乱这段时间,武则天、太平公主、上官婉儿和韦后等女性人物纷纷登上政治舞台,其中武则天更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女皇帝。这些女性参与到了政治的各个环节,包括用人、用刑、废立君主以及文化经济方面的交流[[5]()]。
社会地位
唐朝女性的社会地位相对其他朝代来说更高。她们有单独公开的社会活动,甚至可以结社。唐朝的法律规定女子有法律所保障的继承权,是可以成为户主的。在唐朝,女子无才从来就不是德,因为参照唐朝时期的画作我们可以发现女子在唐朝也可以骑马射箭,可以出席各种盛大的宴会。女子在唐朝从来就不是躲在角落里默默无闻,一心为夫君打点好一切的人,
in唐朝,女子也是一个潇洒自由,无拘无束的存在[[6]()]。
教育地位
唐朝女性的教育地位也相当高。唐代女性受教育程度普遍比较高,唐代诗人不少,其中有不少的女诗人,比如薛涛、鱼***、刘***春、李冶和上官婉儿等等。在皇宫中即使是戴罪的宫女也有专门的老师教授一些基本的文化知识,起码能够认字,“女子无才便是德”这样的说法在唐朝并不流行,相反拥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才是当时士子文人理想的对象[[4]()]。
生活自由度
唐朝女性的生活自由度较大。她们可以决定自己的婚姻,真正实现婚姻自由。在唐朝,女子可以休夫,也可改嫁,连天子都可以接受离过婚的女人。据说在唐朝时期,女子改嫁的最高频次达到了20几次。这在现代都是非常难以想象的[[6]()]。
总的来说,唐朝女性的社会地位相对较高,她们在法律、政治、社会、教育等方面都有一定的权利和自由。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唐朝开放的社会风气和相对开明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