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婚姻与门第观念

tamoadmin 诗词欣赏 2024-05-02 11 0

唐代婚姻与门第观念

一、唐代婚姻门第观念的盛行

唐代社会的婚姻门第观念非常强烈,这种观念主要体现在“门当户对”的原则中,即婚姻双方需要保证地位等各方面相当。在唐代初期,这种门第观念主要表现为对世家大族的依赖和崇拜,世家大族垄断了平民晋升官场的仕途,寻常百姓的孩子即使才华再出众,也往往比不过个人的出身背景来得重要[[1]()]。这种情况下的婚姻,往往是两个家族之间的结合,而非个体之间的爱情结合。例如,唐太宗时期的名相房玄龄、魏征、李绩等人,最终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与旧士族联姻,这就是最典型的例子[[1]()]。

此外,唐代前期的婚姻还存在着“卖婚”的现象,这是另一个耐人寻味的社会现象。旧士族常常恃其族望,与平凡人家实行“财婚”,要求对方缴纳一笔不菲的“陪门财”。这种做法虽然在现代看来伤风败俗,但在当时却被视为一种合理的婚姻交易[[1]()]。

二、唐代婚姻门第观念的演变

到了唐代中后期,随着科举制度的全面落实,朝廷选拔人才不再看重家庭出身,越来越向个人才能倾斜。于是,一批科举出身的“新贵”官员逐渐取代了昔日的高门子弟,成为择偶市场新的理想对象[[2]()]。科举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对门阀士族的势力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打击,使得婚姻门第观念逐渐消亡[[4]()]。

在这个过程中,墓志资料揭示唐中后期士族的门第婚姻观念仍然强烈。唐中后期五姓婚姻圈所代表的门第婚姻观念依旧为人所推崇,“榜下招婿”之风虽然在新兴的进士词科阶层中较为流行,但并没有形成与五姓婚姻圈相抗衡的婚姻集团,在婚姻价值观上,五姓婚姻圈依旧占据主导地位[[6]()]。

三、唐代婚姻门第观念的影响

唐代婚姻与门第观念

唐代的婚姻门第观念对当时的婚姻习俗产生了深远影响。例如,士族之间通过联姻,构成一个相对自我和封闭的身份集团,将自己与集团外的人划清了身份等级的界限。这种情况下的婚姻,往往是两个家族之间的结合,而非个体之间的爱情结合[[4]()]。

同时,唐代的婚姻门第观念也反映在女性的择偶标准上。唐代女性从择偶标准上来看,前期讲求门第,各阶层女性也是希望通过联姻门阀,好让一些贵族们可以提高自己在社会的声望;但是后期渐渐转变为一种重财富、重才华的标准[[2]()]。

总的来说,唐代的婚姻门第观念是当时社会结构和文化背景的反映,它既体现了当时社会的等级制度,也反映了人们对社会地位和经济利益的追求。随着科举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这种婚姻门第观念逐渐被个人才能和平等意识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