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自《礼记》
五十杖于家,六十杖于乡,七十杖于国,八十杖于朝;九十者,天子欲有问焉,则就其室,以珍从。
解释:古代用“杖家、杖乡、杖围、杖朝”指人五十、六十、七十、八九十岁过八十的老人,上朝见天子的时候也可以拄着拐杖了。 这是周礼,以老为尊。拄拐杖是老者/尊者的表示。 五十杖于家,六十杖于乡,七十杖于国,八十杖于朝,九十者,天子欲有问焉,则就其室,以珍从 年过五十可以在家拄拐杖,六十可以在乡拄拐杖,七十可以在国中柱拐杖,八十老人可以在朝上拄拐杖。年过九十,如果天子有时想问,天子要上门访问,还要带上珍味。
出自战国时期子思的《礼记·中庸》。
原文: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言前定则不跲,事前定则不困,行前定则不疚,道前定则不穷。
译文: 任何事情,事前有准备就可以成功,没有准备就要失败;说话先有准备,就不会词穷理屈站不住脚;做事先有准备,就不会遇到困难挫折;行事前***先有定夺,就不会发生错误后悔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