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词“之”,既可以作实词,也可以作虚词。不过,通常把它看做文言虚词,也可以说归于文言虚词。概括起来,有以下用法和意思:1.用在名词中心词与修饰语之间,相当于现代汉语的结构助词“的”;2.用在主谓结构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以不用翻译;3.用在倒装结构之间,也是结构助词,如主谓倒装,动宾倒装,通常可以不翻译;4.用在动词或动词短语后面,做动词宾语,视情况翻译成“它或他”等,也可以不翻译;5.用在主宾之间,做动词,如“吾欲之南海”;6.用在词语或短语结尾,用于补充音节,无实在意义,可以不翻译,如“既来之则安之”。
之在古文中的六种意思
1、到……去;
2、指示代词,相当于“这个”、“这”、“这种”等;
3、第三人称代词,相当于“他”、“它”、“它们”、“他们”等;
4、指代说话者本人或听话者的对方;
5、第二人称代词,相当于“你”、“您”;
6、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表示修饰、领属的关系,相当于“的”。之在古文中的六种意思有:
1、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
2、助词,表示修饰关系;
3、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